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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英科技大學資訊安全政策

100 年 2 月 16 日 99 學年度第 5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105 年 9 月 7 日 105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  1. (一)、目的
               為確保輔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「本校」)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 用性,以符合相關法令、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 並衡酌本校之業務需求,訂定本政策。
  2. (二)、適用範圍
    • 2.1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    • 2.2 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 14 項領域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 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校造成各種可能之風 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:
      • 2.2.1 資訊安全政策訂定與審查。
      • 2.2.2 資訊安全組織與遠距工作管理。
      • 2.2.3 人力資源安全與教育訓練。
      • 2.2.4 資訊資產分類與管制。
      • 2.2.5 資訊及設施存取控制安全。
      • 2.2.6 密碼控制措施與金鑰管理。
      • 2.2.7 實體與環境安全。
      • 2.2.8 資訊作業與防護安全管理。
      • 2.2.9 通訊網路與資訊傳輸安全管理。
      • 2.2.10 系統開發與維護之安全管理。
      • 2.2.11 供應商關係與服務交付管理。
      • 2.2.12 資訊安全事件之反應及處理。
      • 2.2.13 業務永續運作管理。
      • 2.2.14 相關法規與施行單位政策之符合性。
  3. (三)、目標
               為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。 期藉由本校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    • 3.1 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    • 3.2 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    • 3.3 建立本校業務永續運作計畫,以確保本校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。
    • 3.4 確保本校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  4. (四)、責任
    • 4.1本校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。
    • 4.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    • 4.3 本政策應以電子、書面或其他方式告知本校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共同遵守。
    • 4.4 本校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    • 4.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  5. (五)、審查
               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並確保本校業務永續運作之能力。
  6. (六)、實施
               本政策經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