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英科技大學資訊安全政策
100年2月16日99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9月7日10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2年11月30日112學年度第2次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輔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符合相關法令、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並衡酌本校之業務需求,訂定「輔英科技大學資訊安全政策」(以下簡稱本政策)。
- 2、適用範圍
- 1、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- 2、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14項領域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校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:
- 1.資訊安全政策訂定與審查。
- 2.資訊安全組織與遠距工作管理。
- 3.人力資源安全與教育訓練。
- 4.資訊資產分類與管制。
- 5.資訊及設施存取控制安全。
- 6.密碼控制措施與金鑰管理。
- 7.實體與環境安全。
- 8.資訊作業與防護安全管理。
- 9.通訊網路與資訊傳輸安全管理。
- 10.系統開發與維護之安全管理。
- 11.供應商關係與服務交付管理。
- 12.資訊安全事件之反應及處理。
- 13.業務持續運作管理。
- 14.相關法規與施行單位政策之符合性。
- 3、目標
為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。期藉由本校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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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- 2.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- 3.建立本校業務持續運作計畫,以確保本校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。
- 4.確保本校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- 4、責任
- 4.1.本校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。
- 4.2.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- 4.3本校各單位基於業務屬性差異,執行資訊安全管理作業並互相支援,各部門負責項目請參考附件「ISMS文件管理流程與組織職責對應表」。
- 4.4本政策應以電子、書面或其他方式告知本校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共同遵守。
- 4.5本校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- 4.6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- 5、審查
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並確保本校業務持續運作之能力。
- 6、實施
本政策經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 ISMS文件管理流程與組織職責對應表